各研究室: 根据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高校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》(甘教思函[2014]12号)和兰州教育基地工作安排,在我所研究生中开展甘肃省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推荐范围 全日制二、三年级在校研究生。 二、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和兰州教育基地分配给我所推荐“优秀学生干部”1名。 三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标准 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。 2.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。2013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,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,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%以内。 3.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 4.担任各级学生干部(含国科大、研究所、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)一年以上。 四、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研究所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,做到坚持标准,全面衡量,保证质量。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,申请人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交到研究生部(6号楼308室)。由主管领导、研究生部老师、各研究室导师代表和学生干部组成评选小组,经评选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,在全所范围内公示一周(0931-4967618),无异议后上报兰州教育基地。 研究生部 2014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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